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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负责党政重要工作综合协调、决策部署,指挥调度、情况综合、调研文秘、机要保密、督查督办、档案管理、公共关系、对外交流合作、值班管理、勤务安排、公枪管理、网站更新与维护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师德师风建设、队伍建设与管理、组织、考核、人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等工作。负责工会相关工作。


(三)党建宣传处(党委宣传部)。负责党建、政治思想教育、意识形态工作、新闻宣传、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


(四)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警务化管理、学籍、勤务管理、学管工作指导评估、大学生创新创业、招生就业等工作。


(五)纪委(审计处)。负责纪检、审计等工作。


(六)团委。负责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工作、团务工作、第二课堂建设、社团管理等工作。


(七)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中心)。负责教学管理、师资管理、教学评估、教材建设规划与实施、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考务工作、学生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教师教学发展培训与竞赛等工作。


(八)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园规划、场馆设施管理、警务保障、基建工程、房屋维修、物业服务、餐饮服务、内部安全、医疗卫生、车辆运行维护、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九)装备财务处。负责学院装备管理、枪支警械管理、财务管理、资产运营使用等工作。


(十)警察训练部(外警培训中心)。负责上级和学院部署的培训和考试考核任务、培训项目规划及运行管理、重点培训项目效果评估、培训学员日常管理等工作;承担外警培训职能。


(十一)科技信息网络处。负责学院信息化建设,网络、通讯设备、教学设备、校园广播电视设备的技术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十二)学科建设处(研究生工作处)。负责学科建设、教学状态数据、研究生管理等工作。


(十三)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实验实训相关的规划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申报、课程督导、重点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等工作。


(十四)科研处。负责科研管理、警务战略相关工作研究、警院学报的编辑出版等工作。


(十五)图书馆。负责文献资源建设、馆藏资源管理、图书流通借阅、阅览室等空间管理服务、读者参考咨询服务、学科情报、查收查引等学科科研服务、信息素养教育、阅读推广及文化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