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4日,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立主持召开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9次例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玉海、李敏蓉,院办公室、教务处、教学评估及学科建设处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研究确定《北京警察学院章程》修订框架结构。
王立院长对章程起草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第四章 内部治理”中涵盖内容广泛,实际修订中,内部治理的领导体制、组织结构、运行机制、管理制度、民主监督等内容要全面理顺逻辑关系。二是新修订的章程每条都要注明“内容条眉”和“修订依据”。三是修订过程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条款要原文引用《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的内容;学院自身特色的内容要与合格评估自评报告、“十四五规划”“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方案”等文件保持一致。四是要广泛借鉴、充分吸纳其他公安院校、社会院校新修订章程的成功经验。五是建设办要根据修订进度适时召开例会,研究修订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