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3号)要求,学院拟申报数据警务技术本科专业。根据本次本科专业申报通知相关规定,决定对申报结果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和反映方式
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1日上午8点。公示期间,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来访接待地点: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11号,北京警察学院教务处2003房间。邮政编码:102202。
联 系 人:卢齐轩、晏宇辰
联系电话:89768292、89768879
二、公示要求
公示期间,以单位名义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要加盖公章或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以个人名义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反映的问题应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对没有反映出实质性问题的匿名信件、电话一般不做调查;对虽未署真实姓名,但反映的问题线索清晰、情节严重、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调查。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三、公示结果的使用
根据公示的结果,由教务处研究提出意见,上报学院。
教务处
2025年7月8日
